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党中央明确要求,对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上追一层,就是说追究到党委政府领导的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各级的责任,可能会追究到县,追究到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现在看来,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要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弄虚作假,搞挂名矿场逃避责任的依法追究,对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六、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

  国务院安委会将尽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有关部门有关地区要做好准备,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患演变为特大事故。要牢牢盯守矿山、危化品、民航、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由省市级安委会和中央企业总部挂名督办,对拒不整改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的措施。要统筹疫情防治公共安全,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的封闭疏散通道的,对整改不认真,未列入清单,因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要当做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更要从严追究责任,一层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本级安委会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但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漏洞。对各级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对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高危项目人员聚集场所,不得降低安全门槛。部分传统行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行业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

  要立即采取行动,对高危行业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法律责任,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谁挂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国企央企要发挥表率作用,国企总部央企总部要建立专业化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盲目以及相关业务。

  九、切实加强派遣劳工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生产安全经营单位要接受其作用职业的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危险岗位派遣工数量,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课。对劳务派遣、灵活用工数量较多的行业,有关主管部门要重点加以查,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这里央企地方国企要带头,但是不能以安全生产名义辞退农民工,因为当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我们虽然整改,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还是要把握好度。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有关部门、地区要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并对重点及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对矿山违法、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客船和危化品非法运营,等各种典型非法违纪行为。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同时加大曝光的力度,起到威慑作用。要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法,对猫鼠一家的腐败行为,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安全生产执法要理直气壮,不得选择性执法,不能宽松软走过程,强化精准执法,按照省市县三级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对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要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异地交叉检查,要充分利用新技术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对关停的矿山要停止停电,要停止供电,派人现场盯守,严防民警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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