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完善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完成数据填报的通 知-吕煤执发〔2017〕601号

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建设完善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完成数据填报的通知

吕煤执发[2017]601号

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离柳焦煤集团公司:

  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与监控,逐步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动态监管,按照省厅晋煤执发[2017]559 号《关于对全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及在我市督查检查时提出的要求,市局就煤矿企业系统的建设完善,完成上级监管部门历次检查所检查的问题及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辩识评估、审核、备案事项的信息填报提出如下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一、各级监管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与隐患的系统填报

  1、各单位尽快督促煤矿企业澄清各级监管部门检查存在隐患和问题底数,梳理存量隐患和问题。

  2、对于各级监管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陆山西煤炭信息监管平台隐患排查系统完善系统信息,逐条认真填报,特别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矿并要填报挂牌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3、各单位在接收到煤矿企业上报的隐患要认真审核和上报对重大隐患要上报县级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审核、备案事项的系统填报

  1、各单位要及时督促煤矿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加大对煤矿企业对本矿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去年、今天完成备案的煤矿,尽快登陆“虽梁市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录入辩识评估、审核、备审信息备查。

  2、根据吕煤执法[2017] 595 号文件要求,今后各煤矿企业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审核、备案前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实现各级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动态监管,

  三、工作要求

  1、各煤矿企业要尽快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各级监管部门的联网。

  2、各单位、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各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系统管理人员、系统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熟悉系统应用,实现系统的常态化运行。

  3、各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是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各单位要积极督促煤矿企业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今年以来上级监管部门历次检查所检查的问题及隐患全部录入隐患排查管理系统。对于去年、今年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备案的煤矿,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辩识评估、审核、备案信息全部录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

  联 系 人:苏建琴 联系电话:822172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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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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