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7 各章节和6 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系统设计,系统设计,施工,系统调试,系统检测与验收及系统运行维护。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应急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邮政编码:110034)。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本标准主编单位: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宝星电器(上海)有限公司
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
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
浙江台谊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集保(福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大连路明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丁宏军、张颖琮、刘凯、刘激扬、李小白、张磊、严洪、朱鸣、王金元、吕立、陈琪、汪猛、陈众励、蔡钧、钟桂生、牟宏伟、李强、汤鲁文、周志平、江清、姚增硕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陈南、倪照鹏赵克伟、郭树林、黄德祥、王东林、李炳华、李忠、陈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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