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改能源﹝2020﹞283号

  为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发改能源﹝2020﹞283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厅(局)、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应急部

  国家煤矿安监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科技部

  教育部

  2020年2月25日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煤矿智能化是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一些煤矿正在开展智能化建设工作,但存在基础理论研发滞后、技术标准与规范不健全、平台支撑作用不够、技术装备保障不足、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为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现就煤矿智能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营造煤矿智能化发展良好环境。

  ——坚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立足我国煤矿发展不平衡现状,加大技术资金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突破制约煤矿智能化发展的瓶颈;把握能源革命发展机遇,以智能技术为牵引布局煤矿智能化发展,推动煤炭开发利用方式变革。

  ——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合作。加强煤矿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与科技创新,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通过多元合作拓展智能化发展空间,构建创新包容的煤矿智能化产业生态,形成开放共享的煤矿智能化发展格局。

  ——坚持典型示范,分类推进。加强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示范工程,形成多种煤矿智能化产业发展模式,分类纵深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

  ——到2025年,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实现开拓设计、地质保障、采掘(剥)、运输、通风、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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